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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2021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0-09-25 作者: 来源: 点击:

 

 

外国语学院2021“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

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学院严格执行《曲阜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推荐和接收工作办法》。

一、工作原则

1.坚持以德为先、科学选拔、全面考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加强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注重学生在学期间的过程性评价。

2.坚持客观评价。选拔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3.坚持公平公正。严肃工作纪律,明确推荐标准,信息公开,接受监督,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利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按照“积极引导、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做好推免报名工作,切实提高服务水平。

5.坚持回避原则。凡有亲属参加选拔的人员,一律回避。

二、学院成立外国语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费沂涛书记、秦洪武院长成员王洪明王作茂梁文花、寻阳、孔蕾、冀玉珍

三、推荐人选条件和范围

“硕师计划”研究生推荐对象为我院2021届省属公费师范本科毕业生。推荐人选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须排在同专业前20%、素质综合测评成绩排在同专业前50%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热爱教育工作;志愿到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具备教师资格条件,在本科学习期间申请并取得符合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可按时取得学历学位。

四、推荐名额及就业去向

外院“硕师计划”推荐名额为3个,接收名额3个,“硕师计划”推免生定向推荐到我院学科教学(英语)方向。

五、成绩计算

在学分绩点和专业考核成绩基础上,学院计算出推免生的最终综合成绩和综合名次,其中学分绩点在最终综合成绩中所占比重为90%,专业考核成绩所占比重为10%

计算平均学分绩点的课程范畴。在体育成绩及格的前提下选择以下课程模块进行计算:师范类学生计算在内的课程包括教育教学理论课程、政治英语类课程、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和专业方向限选课。

专业考核以各类从师技能比赛成绩等因素作为测评指标。具体为:获得省级及以上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一等奖者专业考核成绩为100分,二等奖者专业考核成绩为90分,三等奖者专业考核成绩为80分。获得校级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一等奖者专业考核成绩为70分,二等奖者专业考核成绩为60分,三等奖者专业考核成绩为50分。获得院级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一等奖者专业考核成绩为40分,二等奖者专业考核成绩为30分,三等奖者专业考核成绩为20分。以上奖项均以证书盖章为准。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只就高取一项给予专业考核成绩(不累积给予成绩)。

成绩计算公式:最终综合成绩=学分绩点成绩*90%+专业考核成绩*10%

六、学院按最终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推免学生名单,拟推免学生名单、专业考核中各类申请及专家组意见等材料须公示3天。学院将平均学分绩点在推荐范围内而未被推荐上的学生及原因汇总到《曲阜师范大学符合推荐条件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排序表》中,主动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本人要签字确认。

七、日程安排

1.925日前,学院公示本单位“农村硕师计划”推免工作细则和相关专业前三年平均学分绩点及素质综合测评成绩排名。

2.925日,学院组织符合推免生基本条件的学生报名申请。

3.926日,学院对报名学生资格进行审核、组织专业考核、确定最终综合成绩排名并公示。

4.92717:00前,学院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送拟推免“农村硕师计划”学生名单。

5. 927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教师工作处报送拟推免“农村硕师计划”学生名单。

6.928日—103日,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正式教师聘用程序对具有“硕师计划”资格推免生进行考核和面试,与成绩合格者签订《“硕师计划”教师聘用合同》。

7.105日,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推免生名单,进行公示,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上报推免生名单。

7.1011日,通过上级部门审核的推免生网上注册。

8.1012日,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

八、其他

为保证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学院设立举报电话:0537-44589870537-4456456

未尽事宜,由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联系人:王洪明,联系电话:0537-4456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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