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因磨砺而精彩,人生因奋斗而升华,2024年征兵号角已经吹响!以下是相关的注意事项:
一、报名指南
1.全国征兵(男兵)2024年应征报名时间:
上半年应征报名:2023年12月1日至 2024年2月18日18时;
下半年应征报名:2023年12月1日至 2024年8月10日18时。
2.全国征兵(女兵)2024年应征报名时间:
上半年应征报名:2024年1月1日至 2024年2月18日18时;
下半年应征报名:2024年7月1日至 2024年8月10日18时。
3.兵役登记和征兵报名唯一官方网站:
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
二、身体条件
1.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2.体重: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女性:17≤BMI<24。(BMI=体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
3.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条件兵外合格。
4.面部、颈部文身或瘢痕直径超过3厘米,着短装身体其他裸露部位直径超过10厘米,或虽经手术处理仍有明显文身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其它部位文身或瘢痕不影响正常功能和形象的,合格。
5.肘关节过伸或肘外翻不超过15度,无功能障碍,合格。
(具体身体条件参照全国征兵网——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三、年龄条件
1.男兵应征报名对象:
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2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年满18至24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男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
2.女兵应征报名对象:
上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2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4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
下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2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四、成长发展
1.报考军校
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军队本科层次招生考试,通过考试者,经过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即成为军官。要求:①专科毕业生。②年龄应不超过24周岁,少数民族士兵年龄可以放宽1岁。③被评为优秀士兵或担任班长、副班长职务。
2.报送入学
作战部队战斗班班长和技术尖子,表现优秀的可以报送入军队院校学习,培训合格后提拔为军官。
3.直接提干
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以及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的可以直接提干。要求:①本科毕业生。②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者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先进个人。③本科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6周岁,研究生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9周岁。
4.选改军士
同等条件下优先选取军士;优先安排参加专业技术培训;首次选取军士,大学毕业生在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五、优待政策
1.保留入学资格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2.复学可转专业
在部队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复学后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征兵工作办公室、教务处、相关学院联合审批后,可转入新专业学习。
3.入伍作为实习
高职(专科)在校生(含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2024年上半年批注入伍的高职(专科)毕业班生,按照规定要完成专业理论课程学习并取得毕业规定所需学分,仅再需完成毕业实习即满足毕业条件。部队服役经历等同于毕业实习,所在高校7月份颁发毕业证书。
4.享受升学优惠
本科生应征入伍,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从2021年起,扩大“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由目前的每年5000人扩大到8000人,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专科学历学生参军退役并完成专科学业后,从2022年起,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成人本科。
六、退伍升学就业
1.定向考录
服现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全省专武干部职务出现空缺时,主要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招录,报名数量不足时可招录其他人员;全省政法干警招录时,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国有企业招工时,安排不低于20%的比例,用于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分加5分;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2.指令安置
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或者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服役满12年的军士、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是烈士子女的退役士兵由政府指令性安排工作。
3.扶持就业
士兵退役1年内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给予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毕业班学生退役后1年内,可视同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