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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师范大学MTI教育中心章程

发布日期:2013-06-20 作者:曲阜师范大学 来源: 点击:

第一章 性质与宗旨

第一条 曲阜师范大学MTI教育中心系由曲阜师范大学翻译学院、外国语学院和东方语言文化学院共同组织成立的教学科研机构,经费由三院提供。

第二条 中心作为教学科研机构,主要从事MTI教育科学研究,其宗旨是:推动曲阜师范大学MTI专业硕士教学改革与发展,改进培养机制,促进MTI相关的学术研究。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三条 制定并落实培养方案及学科发展规划。

第四条 建设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条 组织各类考试命题、阅卷。

第六条 组织教学研究活动和教学质量评估。

第七条 组织开展专业翻译实践活动。

第八条 组织开展与翻译教学和研究有关的各类咨询、培训活动。

第九条 组织毕业论文评审。

第十条 组织开展翻译研究和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第十一条 负责相关设备及图书资料管理。

第十二条 负责MTI网站建设。

第十三条 学习并借鉴行之有效的MTI培养经验:加强与名校MTI教育中心的联系,学习其先进的理念和方法。

第十四条 向三院就MTI培养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要求。

第三章 研究范围

第十五条 总体研究方向:专业翻译教学与研究。

第十六条 具体研究方向:MTI课程设置与人才培养;翻译教学;翻译理论与实践;外汉语对比;口译研究;计算机辅助翻译研究与应用;语料库语言学与翻译研究;文学翻译;儒学典籍外译;商务笔译。

第四章 成员组成

第十七条 中心设主任、秘书各一名,由三院任命,负责组织和协调各项工作。

第十八条 中心设MTI工作指导小组,由曲阜师范大学外语学科主要领导组成,就MTI招生策略、课程设置、教学质量评估等方面,提供专业指导意见。

第十九条 中心成员主要由曲阜师范大学从事MTI教学研究工作的教师以及其他对翻译理论与实践感兴趣、并具有一定的学术研究能力和翻译实践能力的教师组成,同时适当吸纳院外及校外有关翻译从业人员参加。

第五章 成员要求与加入和退出程序

第二十条 凡承认本中心章程,并致力于翻译教学和科研工作的三院教师经自愿报名并经审核后,即可成为本中心成员。

第二十一条 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自觉遵守中心章程,关心中心的发展;

(二)积极参加中心举办的教学、科研活动;

(三)认真完成所承担的教学、科研任务;

(四)得到中心在学术研究和教学方面所给予的指导和帮助;

(五)对中心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二十二条 成员退出,应提出书面申请,经中心批准方可退出。

第六章 奖惩办法

第二十三条 对MTI教育和翻译研究有重大贡献者,中心将建议三院给予适当奖励。

第二十四条 对不履行成员义务,经常无故不参加中心活动,长期不出研究成果者,经研究,可以取消其成员资格。

曲阜师范大学MTI教育中心

2010年7月1日  

附:曲阜师范大学MTI教育中心组织机构

MTI工作指导小组

卢卫中 鞠玉梅 陈东 季明举 王福祥 孙伟

中心主任:夏云

成员(按姓氏音序排列):

陈东  陈慧 陈维娟 范敏  顾晓燕 顾伟 黄美娜

鞠玉梅 厉平 梁文花 刘爱华 卢卫中 秦洪武 宋姝娴

孙红梅 孙伟 王福祥 王海霞 夏云 伊咏 岳守国

藏付伟 张巍

秘书:宋姝娴